大廈管理
大廈管理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的施政方針是向大廈業主和住客提供協助及支援,使他們能履行他們在大廈管理、維修和安全方面應負的責任。
一九七零年,政府制定《多層建築物(業主法團)條例》 (第344章) ,為業主提供一套法律規定,使業主得以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 ,管理自己的大廈。當局於一九九三年對該條例作出重大修訂,並把它改稱為《建築物管理條例》 ,以方便大廈的業主成立法團,同時賦予業主具體的權力和責任去管理大廈的公用部分。
為達致我們的施政方針,我們不僅與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民政事務總署緊密合作,同時也與政府其他政策局、部門、非政府的機構、專業團體和社區領袖建立了良好的伙伴關係。
我們將致力教育和宣傳工作,使市民認識正確和有效大廈管理的重要性。此外,我們也會協助業主成立法團,及提供協助以改善大廈管理的質素。
如欲閱覽更多有關大廈管理的資料,請參閱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民政事務總署大廈管理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