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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管理

大厦管理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的施政方针是向大厦业主和住客提供协助及支援,使他们能履行他们在大厦管理、维修和安全方面应负的责任。

一九七零年,政府制定《多层建筑物(业主法团)条例》 (第344章) ,为业主提供一套法律规定,使业主得以成立业主立案法团(法团) ,管理自己的大厦。当局于一九九三年对该条例作出重大修订,并把它改称为《建筑物管理条例》 ,以方便大厦的业主成立法团,同时赋予业主具体的权力和责任去管理大厦的公用部分。

为达致我们的施政方针,我们不仅与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民政事务总署紧密合作,同时也与政府其他政策局、部门、非政府的机构、专业团体和社区领袖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

我们将致力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市民认识正确和有效大厦管理的重要性。此外,我们也会协助业主成立法团,及提供协助以改善大厦管理的质素。

如欲阅览更多有关大厦管理的资料,请参阅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民政事务总署大厦管理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