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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以外的公民教育

学校以外的公民教育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负责校外公民教育推广工作,我们主要的政策方针如下-

  • 培养公民素质;
  • 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
  • 推动国民教育,加强市民的归属感;
  • 提高市民对法治的认识和尊重;及
  • 在地区层面推广《基本法》 。

我们与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公民教育委员会紧密合作,以期达到上述目标。该委员会于一九八六年成立,目的就推广公民教育事宜提供意见,并联络有关政府部门及团体,实行各项计划以推广校外公民教育,提高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公民意识和责任感。除了制作教材和举办各类型宣传活动之外,该委员会每年均会推行公民教育活动资助计划,资助社区团体举办公民教育活动。

委员会并设立了公民教育资源中心。该中心位于香港柴湾柴湾道238号青年广场7楼,设有参考图书馆、阅读室、影音设备等,供市民使用。

在本地社区推广《基本法》

公民教育委员会与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紧密合作,协助在地区层面推广《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