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上诉委员会(床位寓所)

上诉委员会(床位寓所)

根据床位寓所条例(香港法例第447章)由行政长官委任

主席

叶迪斌先生

非官方成员

陈懿德工程师
郑浚文先生
郑煦乔女士
张璟玮工程师
蔡嘉彦工程师
周狄希女士
霍天玮先生
霍静妍女士
关秀玲女士
刘启劲先生
刘迪雅女士
刘毅先生
罗蔚山女士
李镇强议员
梁镇峰先生
梁家辉先生
薛梓珊女士
孙康乔先生
王洛媛女士
王槐裕先生
麦晶晶女士

职权范围

处理任何人因床位寓所监督就床位寓所牌照的发出、续期、撤销、附加/更改牌照条件及向床位寓所发出的补救措施指示的决定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