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委员会(旅馆业)
上诉委员会(旅馆业)
根据旅馆业条例(香港法例第349章)由行政长官委任
查询: |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 政府总部西翼13楼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 高级行政主任(民政事务)1 沙颖瑜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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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3509 8051 |
召集人
叶迪斌先生
非官方成员
陈懿德工程师
郑浚文先生
郑煦乔女士
张璟玮工程师
蔡嘉彦工程师
周狄希女士
霍天玮先生
霍静妍女士
关秀玲女士
刘启劲先生
刘迪雅女士
刘毅先生
罗蔚山女士
李镇强议员
梁镇峰先生
梁家辉先生
薛梓珊女士
孙康乔先生
王洛媛女士
王槐裕先生
麦晶晶女士
秘书: | 高级行政主任(民政事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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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范围
处理任何人因旅馆业监督就旅馆牌照的发出、续期、撤销、暂时吊销、更改牌照条件及转让所作的决定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