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奖励计划理事会
香港青年奖励计划理事会
由行政长官授权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委任
查询: | 陈洁仪小姐 九龙长沙湾丽阁邨 丽葵楼三楼301-309号 |
电话: | 2157 8600 |
网址: |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http://www.ayp.org.hk |
主席 | |
郭永亮先生,JP | |
副主席 | |
彭颖生先生,MH | |
义务司库 | |
马清扬博士,BBS | |
委员 | |
麦家荣先生 容诗蕴女士 刘健宇先生 陈思朗女士 胡志禧先生 梁剑秋先生 钟婧薇女士,MH 郭振文先生 杨燕芝女士 叶芷菱女士 陈龙盛先生 马宝红女士 邝震凌先生 余皓媛女士,MH 陈嘉慧女士 胡劲恒先生,JP 伍尚敦先生 何迪夫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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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成员 | |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代表 |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助理秘书长(青年事务)(2)1 |
教育局局长代表 | 林端仪女士 |
香港警务处处长代表 | 梁仲文先生 |
劳工处处长代表 | 何全先生 |
秘书:香港青年奖励计划总干事陈洁仪女士
职权范围
(一) | 推动及鼓励香港青年奖励计划在香港的发展,并且负责制订该项计划的全面政策以及维持其水准。 |
(二) | 负责制订政策,发展策略及监察香港青年奖励计划活动之成效。监管一切奖励计划事务的推行包括奖励计划总办事处。 |
(三) | 负责奖励计划在香港及海外的公关及宣传事宜,并与其他国家的奖励机关及国际秘书处保持联系。 |
(四) | 就政策问题以及就条件或水准的转变问题,与国际奖励计划协会联络。 |
(五) | 为奖励计划的发展及管理寻求所需的资助,并负责审核由各委员会及评审小组所提交的财务预算,及向政府或其他机构申请资助。 |
(六) | 根据委员会所订定的条件,发出许可证予各机构或团体,使成为奖励计划的推行机关。 |
(七) | 颁授金章,并安排颁授仪式。 |
(八) | 于需要时检讨及修订计划大纲。 |
(九) | 通过奖励计划的周年报告和财政预算。 |
(十) | 委任并授权予各小组委员会,但需要时得撤销授权。 |
(十一) | 执行其他与奖励计划的目标和宗旨相符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