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委员会
公民教育委员会
由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委任
查询: | 香港柴湾柴湾道238号青年广场9楼 905室 公民教育委员会秘书处 |
电话: | 2708 2455 |
网址: |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http://www.cpce.gov.hk |
主席 |
蔡德升先生, JP |
非官方委员 |
陈浩庭先生 陈雅雯女士 陈博智先生, JP 陈颖文女士, MH 车伟恒先生 张雅丽女士, MH, JP 庄翠珊女士 蔡曜阳先生 范凯杰教授, MH 何迪夫先生 郭晓芝女士 郭永亮先生, JP 刘凯芝女士 李镜品先生 李泳怡女士 梁蕴庄女士 梁殷欣女士 吕志宏先生 马志伟先生(马浚伟) 潘绍慈先生 沈依红女士 施永泰先生 苏颖瑜女士 汤修齐先生, BBS, MH, JP 唐伟邦先生 黄洁莲女士 姚俊佳先生 容思瀚先生 |
官方委员 |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代表 教育局代表 政府新闻处代表 律政司代表 社会福利署代表 香港警务处代表 香港电台代表 廉政公署代表 |
秘书:民政及青年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 (民政事务)
职权范围
就目前推广公民意识和责任的计划及活动: | |
(一) | 研究及讨论公民教育的目的、范畴及推行方法,并提出建议,包括制订推广国民教育的策略及计划,促进政府、志愿机构、青少年组织、地区及社区团体之间在推广国民教育方面的合作; |
(二) | 联络并协助政府各部门和社区团体以推广公民教育;及 |
(三) | 鼓励社会各阶层人士积极推广公民及国民意识,其相关责任及参与有关事务,并提供指引和协助。 |
工作简介
公民教育委员会是成立于1986年的非法定委员会,负责就校外公民教育推广工作联络相关政府部门和社区团体,并且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倡公民意识和履行公民责任。除了制作教材和举办各类型宣传及教育活动以外,该委员会每年均会推行公民教育活动资助计划,资助社区团体举办公民教育活动。
委员会并设立了公民教育资源中心。该中心位于香港柴湾柴湾道238号青年广场7楼,设有参考图书馆、阅读室、影音设备及电脑等,供市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