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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牌事宜

旅馆、会社、床位寓所及卡拉OK场所的发牌事宜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的施政方针,是推行各有关的法定发牌制度,规管旅馆、会社、床位寓所及卡拉OK场所的消防及楼宇安全。

背景

《旅馆业条例》(第349章) 、 《会社(房产安全)条例》 (第376章) , 《床位寓所条例》 (第447章) ,以及《卡拉OK场所条例》 (第573章)订立法定 发牌制度,以规管旅馆、会社、床位寓所以及卡拉OK场所的消防及楼宇安全。政府会向那些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楼宇安全及卫生方面的法定安全标准的场所发出或续发牌照、合格证明书或许可证。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民政事务总署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牌照事务处负责执行上述四条条例。

上诉委员会

根据上述前三条条例的规定,旅馆、会社和床位寓所的经营者,可就牌照事务监督(即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的决定,分别向上诉委员会(旅馆业)上诉委员会(会社(房产安全))上诉委员会(床位寓所)提出上诉。目前,该三个上诉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是相同的:

召集人 / 主席

叶迪斌先生

非官方成员

陈懿德工程师
郑浚文先生
郑煦乔女士
张璟玮工程师
蔡嘉彦工程师
周狄希女士
霍天玮先生
霍静妍女士
关秀玲女士
刘启劲先生
刘迪雅女士
刘毅先生
罗蔚山女士
李镇强议员
梁镇峰先生
梁家辉先生
薛梓珊女士
孙康乔先生
王洛媛女士
王槐裕先生
麦晶晶女士

至于卡拉OK场所,经营者可向行政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旅馆、会社、床位寓所及卡拉OK场所的发牌事宜

旅馆、会社、床位寓所及卡拉OK场所的发牌事宜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的施政方针,是推行各有关的法定发牌制度,规管旅馆、会社、床位寓所及卡拉OK场所的消防及楼宇安全。

背景

《旅馆业条例》(第349章) 、 《会社(房产安全)条例》 (第376章) , 《床位寓所条例》 (第447章) ,以及《卡拉OK场所条例》 (第573章)订立法定发牌制度,以规管旅馆、会社、床位寓所以及卡拉OK场所的消防及楼宇安全。政府会向那些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楼宇安全及卫生方面的法定安全标准的场所发出或续发牌照、合格证明书或许可证。

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民政事务总署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牌照事务处负责执行上述四条条例。

上诉委员会

根据上述前三条条例的规定,旅馆、会社和床位寓所的经营者,可就牌照事务监督(即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的决定,分别向上诉委员会(旅馆业)上诉委员会(会社(房产安全))上诉委员会(床位寓所)提出上诉。目前,该三个上诉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是相同的:

召集人 / 主席

陈永豪先生

非官方成员

陈懿德女士
霍天玮先生
陈晓锋博士
蔡嘉彦先生
蔡少峰先生
周狄希女士
霍静妍女士
关秀玲女士
刘志成先生
刘迪雅女士
刘毅先生
罗蔚山女士
李镇强议员
梁家辉先生
凌依楠女士
谢永豪先生
黄立炜先生
王洛媛女士
王槐裕先生
严少忠先生
叶迪斌先生

至于卡拉OK场所,经营者可向行政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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