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上訴委員會(旅館業)

上訴委員會(旅館業)

根據旅館業條例(香港法例第349章)由行政長官委任

召集人

葉廸斌先生

非官方成員

陳懿德工程師
鄭浚文先生
鄭煦喬女士
張璟瑋工程師
蔡嘉彥工程師
周狄希女士
霍天瑋先生
霍靜妍女士
關秀玲女士
劉啓勁先生
劉迪雅女士
劉毅先生
羅蔚山女士
李鎮強議員
梁鎮峰先生
梁家輝先生
薛梓珊女士
孫康喬先生
王洛媛女士
王槐裕先生
麥晶晶女士

職權範圍

處理任何人因旅館業監督就旅館牌照的發出、續期、撤銷、暫時吊銷、更改牌照條件及轉讓所作的決定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