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獎勵計劃理事會
香港青年獎勵計劃理事會
由行政長官授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委任
查詢: | 陳潔儀小姐 九龍長沙灣麗閣邨 麗葵樓三樓301-309號 |
電話: | 2157 8600 |
網址: |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http://www.ayp.org.hk |
主席 | |
郭永亮先生,JP | |
副主席 | |
彭穎生先生,MH | |
義務司庫 | |
馬清揚博士,BBS | |
委員 | |
麥家榮先生 容詩蘊女士 劉健宇先生 陳思朗女士 胡志禧先生 梁劍秋先生 鍾婧薇女士,MH 郭振文先生 楊燕芝女士 葉芷菱女士 陳龍盛先生 林曉盈女士 鄺震凌先生 余皓媛女士,MH 陳嘉慧女士 胡勁恆先生,JP 伍尚敦先生 何廸夫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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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成員 |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代表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助理秘書長(青年事務)(2)1 |
教育局局長代表 | 潘罡先生 |
香港警務處處長代表 | 曾淑賢女士 |
勞工處處長代表 | 何全先生 |
秘書:香港青年獎勵計劃總幹事陳潔儀女士
職權範圍
(一) | 推動及鼓勵香港青年獎勵計劃在香港的發展,並且負責制訂該項計劃的全面政策以及維持其水準。 |
(二) | 負責制訂政策,發展策略及監察香港青年獎勵計劃活動之成效。監管一切獎勵計劃事務的推行包括獎勵計劃總辦事處。 |
(三) | 負責獎勵計劃在香港及海外的公關及宣傳事宜,並與其他國家的獎勵機關及國際秘書處保持聯繫。 |
(四) | 就政策問題以及就條件或水準的轉變問題,與國際獎勵計劃協會聯絡。 |
(五) | 為獎勵計劃的發展及管理尋求所需的資助,並負責審核由各委員會及評審小組所提交的財務預算,及向政府或其他機構申請資助。 |
(六) | 根據委員會所訂定的條件,發出許可證予各機構或團體,使成為獎勵計劃的推行機關。 |
(七) | 頒授金章,並安排頒授儀式。 |
(八) | 於需要時檢討及修訂計劃大綱。 |
(九) | 通過獎勵計劃的週年報告和財政預算。 |
(十) | 委任並授權予各小組委員會,但需要時得撤銷授權。 |
(十一) | 執行其他與獎勵計劃的目標和宗旨相符的工作。 |